1、“关于规范轨道交通灭火器检测”的建议
景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轨道交通灭火器检测”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提及的《关于督促单位落实灭火器配置和定期检查维护职责确保有效扑救初起火灾的通知》(公消〔2000〕423号)文件,为原公安部消防局制定印发的阶段性文件。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行新的《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规范后,消防和市场监管(原为质监)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了宣贯。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政策和消防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规范要求,加强对灭火器日常的定期巡检自查。
二、根据《灭火器维修》(GA95-2015)的规定,灭火器用户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要求,对在用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符合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送生产企业维修部门或其授权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没有社会所称的“灭火器年检”和“强制检验”的词义。
下一步,我总队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向社会明确灭火器维修有关规范执行要求,加强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努力提升社会公共消防安全。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7月29日
2、关于“消防部门进社区,针对居民个人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和普法”的建议
施颖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防部门进社区,针对居民个人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和普法”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居民社区有关消防安全问题主要反映在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楼道阳台堆放可燃物等方面。针对上述消防安全问题,近年来,消防部门积极回应群众呼声,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推动街道和社区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了一批火灾安全风险隐患。
一、全力畅通消防车通道
针对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乱象,消防部门积极提请各级政府督促、指导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巡查检查、宣传教育、隐患清理报告等制度,将打通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纳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综合治理体系。一是强化联合监管。2020年8月,消防部门联合市应急局、市规自委、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委员会、市经信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以及自来水集团印发《北京市关于实施消防车通道和消火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方案》,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乱象。今年5月,又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管理的工作方案》,针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管理明确了物业服务人、产权单位等履行住宅小区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责任及监管执法责任,多管齐下、共同整治。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消防车通道紧急疏通机制,遇有紧急情况,消防交管指挥系统迅速对接,由消防部门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安排警力及清障力量到场,第一时间予以清拖。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停放车辆紧急联系等应急处置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通知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车主或实际使用人,责令其迅速驶离车辆。二是加大停车泊位供给。统筹利用疏解腾退空间或闲置厂房库房优先规划、改建停车设施,适时调整优化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停车位规划标准,组织责任规划师配合街道(乡镇)依据相关规划优化停车设施。指导各区加快落实支路及其等级以下道路停车管理改革,推进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利用人民防空工程设置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解决居住停车需求。指导各区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结合实际增建停车设施。督促、指导管理责任主体挖掘和利用现有停车设施,采取停车设施重新规划等方式,增加停车泊位供给。三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督促、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管理责任主体,落实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引导管理责任主体引进专业停车公司,加强车辆停放管理;鼓励住宅小区推行车辆实名制停放登记管理;督促管理责任主体开展不间断巡检,对发现车辆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进行提示、劝阻。
二、全面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
针对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的情况,消防部门将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相关部门紧盯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减少电动车火灾特别是火灾伤亡。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居民充分认识到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三清理、两建设、一宣传”工作要求,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引导居民安全用车。同时加大充电桩、充电柜的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降低电价,鼓励居民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经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邮政等部门督促寄递物流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寄递物流存储、配送场所以及员工宿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商务部门组织开展政府储备库等本业务领域仓储库房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三是强化技防措施。推动属地政府组织街道乡镇督促指导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或社区居(村)委会(无物业管理单位)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推动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三、广泛开展可燃物扫除清理
各区及街道(乡镇)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和管理责任主体在显著位置张贴杂物清理公告,告知居民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的违法性,并提示居民限期自行清理;鼓励定期开展“旧物换新”、废品有奖回收等活动,调动居民主动清理杂物的积极性。各区建立区级每月、街道(乡镇)每半月、居(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每周定期集中大扫除制度,加强常态化清理。
四、不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全面开展社会化消防普法活动,定期举办消防安全培训、消防集中宣传、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开放消防站等消防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每年举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年均培训180余万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3.8万余场次,发放消防宣传材料1150万份。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开展消防培训纳入《提升本市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工作方案》和各区政府绩效考核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范畴,探索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与社会专业机构、优势资源的融合式发展,开展“外包”培训,投入3955余万元购置13辆消防宣传车以及互动式消防教育培训器材设施,共培训350万人。大力加强“一警六员”实操实训,累计培训40余万人。充分利用全媒体普及消防知识,在北京电视台《平安119》、北京交通广播《警法时空》、北京晨报《消防在身边》、北京晚报《消防直通车》等消防专题、专栏节目;在北京电视台定期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提示字幕,在各级媒体刊播稿件年均8000余篇(条),年均媒体宣传覆盖人群总数2.1亿人次。利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电子屏幕播放消防知识和法律常识 3.4亿条(次)。在“北京消防”官方微博微信和“掌上119”手机客户端为平台,创作发布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法律常识短视频、漫画等作品3000余个。
五、切实加大消防执法惩戒
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住建委配合市人大持续推进《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对有关业主违法违规行为的劝阻、报告职责,同时重点加强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处理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居住小区的综合执法检查,发现涉及违反消防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做好后续执法工作。同时,消防部门严格落实接诉即办机制,仅今年上半年,针对12345热线举报涉及的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消防通道不畅的13185件问题,及时组织各区消防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妥善处理,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注较高的消防隐患问题。
下一步,市消防救援总队将结合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多、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多的情况,全面落实居民社区火灾防控措施:一是加强社区(村庄)消防安全管理,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社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及消防器材、力量配置。二是推行社区“联户联防”“邻里守望”机制,成立邻里互助组织,引导专业部门、消防志愿者等定期上门开展安全提示、隐患检查、宣传教育。三是推进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拆除违章建筑,增设安防设施、安装简易喷淋灭火装置、增设消火栓、拓宽消防车通道,开展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改造,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四是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和设施;多渠道解决停车难、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五是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通过市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互动体验的形式,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六是在立法修订工作中,充分考虑针对居民社区个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7月26日
3、关于“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提案
魏吉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标准化管理
(一)制定从业条件。201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制度,消防部门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2019年8月,应急管理部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从业条件》),要求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贯彻、严格执行。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北京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对《从业条件》进行细化,通过远程视频会、现场培训班、微信管理群等方式进行解读培训,指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时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增加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可操作性。
(二)拟确定法律地位。2021年2月,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关于公开征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第九条第二款提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结论文件,可以作为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和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结论文件赋予了较为明确的法律地位。
(三)细化执业标准。2017年以来,市消防救援总队先后实施了《北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和《北京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等地方标准。目前,北京市层面已经立项并由市消防救援总队牵头,正在制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力争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消防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工作流程,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强化专、常检查。2020年,市消防救援总队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标准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抽查,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市消防救援总队在组织各消防救援支队开展项目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每年均组织开展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行动,督促指导服务机构规范从业。今年5月,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统一部署,在全市启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集中约谈全市230余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通报执业违法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开展集中培训;集中组织摸排全市6000余家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技术服务项目,向社会公示首批115家涉嫌不符合从业条件从事技术活动的机构名单。2020年以来,市消防救援总队共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开展的项目2.7万余家次,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处罚30余起,罚款40余万元。此项工作还在持续开展中。
(二)强化信用监管。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工作部署和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要求,市消防救援总队作为全国各消防救援总队试点之一,正在起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力争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分级分类;把不具备从业条件、出具虚假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对信用不良的机构,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单独建立机构名录库,增加检查频次。同时,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所属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从业人员作为重点人群,一并推动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市消防救援总队通过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积极营造对守法守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的监管导向,引导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信息化监管。针对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市消防救援总队多次走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并邀请有关机构及人员到总队现场座谈研讨;同时,积极与全国各消防救援总队调研交流,研究解决对策。目前,市消防救援总队正在研发消防技术服务执业过程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力求及时跟踪项目负责人、具体操作人员活动轨迹,实现远程执业过程管理;同时,力求将信用评价体系与信息化系统有机结合,将行政处罚、信用记录等情况统筹分析,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自动评价赋分和分级分类。
三、强化联合惩戒
(一)固化已有机制。近年来,市消防救援总队已经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建立了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联合惩戒机制,可通过互联网公开查询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处罚结果。2019年底,市消防救援总队接市住建委移送北京金玉航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文件问题的函。随后,经我总队现场核查发现,该机构存在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未发现存在出具虚假文件的情况。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北京金玉航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二)探索深度联动。市消防救援总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我市当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同时为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供技术支持的执业特点,根据《消防法》中“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的规定,针对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日常维保、验收前检测等环节,探索建立联合座谈、联合通报等长效机制,坚决打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钻空子”行为,消除监督管理的“真空地带”。
(三)及时共享信息。市消防救援总队作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主管部门,将进一步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协作,对移交我总队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在职权范围内予以核查;共同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信用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7月21日
4、“关于加快北京市社会应急救援服务专业人员消防救援技能培训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步伐”的提案
陈少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北京市社会应急救援服务专业人员消防救援技能培训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步伐”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总队一直高度重视城市智慧消防建设和社会应急救援服务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科技引领,不断推进现代科技与消防工作的深度融合,建立多系统融合、多功能实现、多部门协同、多资源共享机制的火灾防控体系;以“建强国家队、壮大专职队、发展志愿队”为目标,推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完善多层次救援力量,通过消防队站与社会力量的联战联训、日常培训、岗位普训,全面推进消防救援技术培训的广度、深度,提升救援力量综合实战能力,构建多元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一、构建智能平台。近年来,总队基础网络和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消防信息化应用已覆盖在执法监督手段、指挥决策模式、社会服务方式以及队伍管理机制等主要工作领域,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地理信息等技术,不断提高智能化水平。在指挥决策方面,总队全力打造以数据中台为基础、智能接处警系统为核心、智能指挥系统为大脑、移动作战训练终端为延伸的“新一代智能作战指挥支撑体系”,依托公安网(消防信息网及指挥调度网)、对接北京市大数据中心、边界接入平台和公安PGIS地图,实现灭火救援的一张图指挥、一张图调度、一张图分析、一张图决策。在火灾防控方面,以朝阳区、海淀区为试点,建设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式独立感烟报警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智慧物联监控平台,联合公安等政府部门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实现高层住宅水压水位监测、联网式烟感报警器覆盖,实施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试点建设,探索消防管理新模式。
二、完善培训体系。在总队内部印发《全面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建设实施方案》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多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有警联调,有任务联勤,平时联训,救援现场联战”,以辖区基层救援站为培训基本单元,突出与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社会志愿救援队的日常联合训练,不断提升全市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今年以来,累计拉动检查微型消防站、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7643队次,开展实战培训指导4513场次,直接培训指导30903人次。
三、扩大培训范围。针对社会志愿者,以市防火委、总队名义分别印发“一警六员”培训方案,制定考核标准、考评细则,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以“一警六员”(即:社区公安民警和中央在京单位执勤武警;各街道、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基层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巡查员;物业服务企业职员;保安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餐饮、娱乐等火灾高风险场所职员;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和社会志愿力量等多种形式消防队员)为对象,以“灭火器灭真火、消火栓出真水”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技能实操实训工作,所有培训考核情况均使用电子系统记录在案。2020年度,共培训考核8.3万余人,培养了大批“见火不慌、抬手就灭”的准消防员,2021年度拟培训考核30万人。
四、丰富培训途径。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依托官方微信开发上线“消防安全知识问答”在线培训模块,广泛动员10万余名单位员工、社会群众参与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公共娱乐、餐饮场所等6类内容的答题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积极推进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社区消防安全体验室、消防宣传主题公园等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基地建设,推动全市242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所面向公众开放,社会应急救援服务专业人员可以在“北京消防”微信公众号预约并到就近消防站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下一步,我总队还将继续巩固完善火灾防控体系、灭火救援体系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探索与社会单位的互通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业务平台、应用系统的优势。同时,加强与社会培训机构的合作机制,研究有针对性地创新示范项目,不断提高组教人员培训能力,扩大消防教育培训的覆盖面,不断提升社会救援服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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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 标签:清大东方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 文章来源: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1、“关于规范轨道交通灭火器检测”的建议
景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轨道交通灭火器检测”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提及的《关于督促单位落实灭火器配置和定期检查维护职责确保有效扑救初起火灾的通知》(公消〔2000〕423号)文件,为原公安部消防局制定印发的阶段性文件。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行新的《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规范后,消防和市场监管(原为质监)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了宣贯。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政策和消防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规范要求,加强对灭火器日常的定期巡检自查。
二、根据《灭火器维修》(GA95-2015)的规定,灭火器用户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要求,对在用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符合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送生产企业维修部门或其授权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没有社会所称的“灭火器年检”和“强制检验”的词义。
下一步,我总队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向社会明确灭火器维修有关规范执行要求,加强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努力提升社会公共消防安全。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7月29日
2、关于“消防部门进社区,针对居民个人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和普法”的建议
施颖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消防部门进社区,针对居民个人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和普法”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居民社区有关消防安全问题主要反映在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楼道阳台堆放可燃物等方面。针对上述消防安全问题,近年来,消防部门积极回应群众呼声,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推动街道和社区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了一批火灾安全风险隐患。
一、全力畅通消防车通道
针对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乱象,消防部门积极提请各级政府督促、指导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巡查检查、宣传教育、隐患清理报告等制度,将打通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纳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综合治理体系。一是强化联合监管。2020年8月,消防部门联合市应急局、市规自委、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委员会、市经信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以及自来水集团印发《北京市关于实施消防车通道和消火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方案》,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乱象。今年5月,又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管理的工作方案》,针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管理明确了物业服务人、产权单位等履行住宅小区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责任及监管执法责任,多管齐下、共同整治。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消防车通道紧急疏通机制,遇有紧急情况,消防交管指挥系统迅速对接,由消防部门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安排警力及清障力量到场,第一时间予以清拖。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停放车辆紧急联系等应急处置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通知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车主或实际使用人,责令其迅速驶离车辆。二是加大停车泊位供给。统筹利用疏解腾退空间或闲置厂房库房优先规划、改建停车设施,适时调整优化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停车位规划标准,组织责任规划师配合街道(乡镇)依据相关规划优化停车设施。指导各区加快落实支路及其等级以下道路停车管理改革,推进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利用人民防空工程设置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解决居住停车需求。指导各区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结合实际增建停车设施。督促、指导管理责任主体挖掘和利用现有停车设施,采取停车设施重新规划等方式,增加停车泊位供给。三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督促、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管理责任主体,落实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引导管理责任主体引进专业停车公司,加强车辆停放管理;鼓励住宅小区推行车辆实名制停放登记管理;督促管理责任主体开展不间断巡检,对发现车辆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进行提示、劝阻。
二、全面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
针对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的情况,消防部门将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相关部门紧盯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减少电动车火灾特别是火灾伤亡。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居民充分认识到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三清理、两建设、一宣传”工作要求,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引导居民安全用车。同时加大充电桩、充电柜的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降低电价,鼓励居民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经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邮政等部门督促寄递物流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寄递物流存储、配送场所以及员工宿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商务部门组织开展政府储备库等本业务领域仓储库房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三是强化技防措施。推动属地政府组织街道乡镇督促指导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或社区居(村)委会(无物业管理单位)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推动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三、广泛开展可燃物扫除清理
各区及街道(乡镇)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和管理责任主体在显著位置张贴杂物清理公告,告知居民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的违法性,并提示居民限期自行清理;鼓励定期开展“旧物换新”、废品有奖回收等活动,调动居民主动清理杂物的积极性。各区建立区级每月、街道(乡镇)每半月、居(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每周定期集中大扫除制度,加强常态化清理。
四、不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全面开展社会化消防普法活动,定期举办消防安全培训、消防集中宣传、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开放消防站等消防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每年举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年均培训180余万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3.8万余场次,发放消防宣传材料1150万份。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开展消防培训纳入《提升本市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工作方案》和各区政府绩效考核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范畴,探索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与社会专业机构、优势资源的融合式发展,开展“外包”培训,投入3955余万元购置13辆消防宣传车以及互动式消防教育培训器材设施,共培训350万人。大力加强“一警六员”实操实训,累计培训40余万人。充分利用全媒体普及消防知识,在北京电视台《平安119》、北京交通广播《警法时空》、北京晨报《消防在身边》、北京晚报《消防直通车》等消防专题、专栏节目;在北京电视台定期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提示字幕,在各级媒体刊播稿件年均8000余篇(条),年均媒体宣传覆盖人群总数2.1亿人次。利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电子屏幕播放消防知识和法律常识 3.4亿条(次)。在“北京消防”官方微博微信和“掌上119”手机客户端为平台,创作发布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法律常识短视频、漫画等作品3000余个。
五、切实加大消防执法惩戒
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住建委配合市人大持续推进《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对有关业主违法违规行为的劝阻、报告职责,同时重点加强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处理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居住小区的综合执法检查,发现涉及违反消防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做好后续执法工作。同时,消防部门严格落实接诉即办机制,仅今年上半年,针对12345热线举报涉及的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消防通道不畅的13185件问题,及时组织各区消防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妥善处理,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注较高的消防隐患问题。
下一步,市消防救援总队将结合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多、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多的情况,全面落实居民社区火灾防控措施:一是加强社区(村庄)消防安全管理,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社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及消防器材、力量配置。二是推行社区“联户联防”“邻里守望”机制,成立邻里互助组织,引导专业部门、消防志愿者等定期上门开展安全提示、隐患检查、宣传教育。三是推进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拆除违章建筑,增设安防设施、安装简易喷淋灭火装置、增设消火栓、拓宽消防车通道,开展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改造,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四是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和设施;多渠道解决停车难、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五是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通过市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互动体验的形式,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六是在立法修订工作中,充分考虑针对居民社区个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7月26日
3、关于“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提案
魏吉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标准化管理
(一)制定从业条件。201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制度,消防部门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2019年8月,应急管理部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从业条件》),要求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贯彻、严格执行。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北京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对《从业条件》进行细化,通过远程视频会、现场培训班、微信管理群等方式进行解读培训,指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时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增加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可操作性。
(二)拟确定法律地位。2021年2月,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关于公开征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第九条第二款提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结论文件,可以作为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和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结论文件赋予了较为明确的法律地位。
(三)细化执业标准。2017年以来,市消防救援总队先后实施了《北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和《北京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等地方标准。目前,北京市层面已经立项并由市消防救援总队牵头,正在制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力争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消防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工作流程,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强化专、常检查。2020年,市消防救援总队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标准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抽查,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市消防救援总队在组织各消防救援支队开展项目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每年均组织开展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行动,督促指导服务机构规范从业。今年5月,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统一部署,在全市启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集中约谈全市230余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通报执业违法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开展集中培训;集中组织摸排全市6000余家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技术服务项目,向社会公示首批115家涉嫌不符合从业条件从事技术活动的机构名单。2020年以来,市消防救援总队共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开展的项目2.7万余家次,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处罚30余起,罚款40余万元。此项工作还在持续开展中。
(二)强化信用监管。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工作部署和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要求,市消防救援总队作为全国各消防救援总队试点之一,正在起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力争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分级分类;把不具备从业条件、出具虚假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对信用不良的机构,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单独建立机构名录库,增加检查频次。同时,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所属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从业人员作为重点人群,一并推动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市消防救援总队通过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积极营造对守法守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的监管导向,引导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信息化监管。针对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市消防救援总队多次走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并邀请有关机构及人员到总队现场座谈研讨;同时,积极与全国各消防救援总队调研交流,研究解决对策。目前,市消防救援总队正在研发消防技术服务执业过程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力求及时跟踪项目负责人、具体操作人员活动轨迹,实现远程执业过程管理;同时,力求将信用评价体系与信息化系统有机结合,将行政处罚、信用记录等情况统筹分析,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自动评价赋分和分级分类。
三、强化联合惩戒
(一)固化已有机制。近年来,市消防救援总队已经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建立了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联合惩戒机制,可通过互联网公开查询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处罚结果。2019年底,市消防救援总队接市住建委移送北京金玉航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文件问题的函。随后,经我总队现场核查发现,该机构存在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未发现存在出具虚假文件的情况。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北京金玉航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
(二)探索深度联动。市消防救援总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我市当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同时为市消防救援总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供技术支持的执业特点,根据《消防法》中“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的规定,针对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日常维保、验收前检测等环节,探索建立联合座谈、联合通报等长效机制,坚决打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钻空子”行为,消除监督管理的“真空地带”。
(三)及时共享信息。市消防救援总队作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主管部门,将进一步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协作,对移交我总队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在职权范围内予以核查;共同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信用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7月21日
4、“关于加快北京市社会应急救援服务专业人员消防救援技能培训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步伐”的提案
陈少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北京市社会应急救援服务专业人员消防救援技能培训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步伐”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总队一直高度重视城市智慧消防建设和社会应急救援服务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科技引领,不断推进现代科技与消防工作的深度融合,建立多系统融合、多功能实现、多部门协同、多资源共享机制的火灾防控体系;以“建强国家队、壮大专职队、发展志愿队”为目标,推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完善多层次救援力量,通过消防队站与社会力量的联战联训、日常培训、岗位普训,全面推进消防救援技术培训的广度、深度,提升救援力量综合实战能力,构建多元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一、构建智能平台。近年来,总队基础网络和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消防信息化应用已覆盖在执法监督手段、指挥决策模式、社会服务方式以及队伍管理机制等主要工作领域,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地理信息等技术,不断提高智能化水平。在指挥决策方面,总队全力打造以数据中台为基础、智能接处警系统为核心、智能指挥系统为大脑、移动作战训练终端为延伸的“新一代智能作战指挥支撑体系”,依托公安网(消防信息网及指挥调度网)、对接北京市大数据中心、边界接入平台和公安PGIS地图,实现灭火救援的一张图指挥、一张图调度、一张图分析、一张图决策。在火灾防控方面,以朝阳区、海淀区为试点,建设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式独立感烟报警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智慧物联监控平台,联合公安等政府部门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实现高层住宅水压水位监测、联网式烟感报警器覆盖,实施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试点建设,探索消防管理新模式。
二、完善培训体系。在总队内部印发《全面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建设实施方案》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多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有警联调,有任务联勤,平时联训,救援现场联战”,以辖区基层救援站为培训基本单元,突出与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社会志愿救援队的日常联合训练,不断提升全市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今年以来,累计拉动检查微型消防站、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7643队次,开展实战培训指导4513场次,直接培训指导30903人次。
三、扩大培训范围。针对社会志愿者,以市防火委、总队名义分别印发“一警六员”培训方案,制定考核标准、考评细则,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以“一警六员”(即:社区公安民警和中央在京单位执勤武警;各街道、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基层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巡查员;物业服务企业职员;保安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餐饮、娱乐等火灾高风险场所职员;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和社会志愿力量等多种形式消防队员)为对象,以“灭火器灭真火、消火栓出真水”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技能实操实训工作,所有培训考核情况均使用电子系统记录在案。2020年度,共培训考核8.3万余人,培养了大批“见火不慌、抬手就灭”的准消防员,2021年度拟培训考核30万人。
四、丰富培训途径。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依托官方微信开发上线“消防安全知识问答”在线培训模块,广泛动员10万余名单位员工、社会群众参与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公共娱乐、餐饮场所等6类内容的答题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积极推进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社区消防安全体验室、消防宣传主题公园等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基地建设,推动全市242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所面向公众开放,社会应急救援服务专业人员可以在“北京消防”微信公众号预约并到就近消防站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下一步,我总队还将继续巩固完善火灾防控体系、灭火救援体系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探索与社会单位的互通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业务平台、应用系统的优势。同时,加强与社会培训机构的合作机制,研究有针对性地创新示范项目,不断提高组教人员培训能力,扩大消防教育培训的覆盖面,不断提升社会救援服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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