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15129823790 / 17709168119

汉中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QING DA ORIENTAL

汉中市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Infomation Bulletin
    资讯公告
    学校首页 > 资讯公告 > 行业动态
    分享到:
    北京消防:一消资质成消防监督领域专家库必要条件!

    2022-08-18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北京消防

    近日,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关于成立北京市消防监督领域专家库暨组织首批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成为申请入库专家应具备的必要条件之一!

     

     

    全文如下

    ↓↓↓

     

    各相关单位、行业专家:

    为提升消防监督专业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专业领域专家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工作中的技术优势,解决疑难问题,带动消防监督队伍专业化学习氛围,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拟成立北京市消防监督领域专家库,并组织首批专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北京市消防监督领域专家库第一批共征集80人,包含以下:

    (一)建筑类15人,包含建筑防火、建筑结构、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专业;

    (二)电气防火类12人,包含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力工程、制冷与空调技术等专业;

    (三)消防技术服务类10人,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专业;

    (四)智慧消防类8人,包括物联技术、信息化、电气智能化、大数据等专业;

    (五)危险化学品防火类13人,包含城市燃气工程、危化品、化学工程等专业;

    (六)新能源新材料类12人,包含电化学储能、高分子材料、储能材料、超导材料等专业;

    (七)管理类10人,包含消防监督管理、法学、管理学等专业。

     

    二、申报条件

    申请入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领导、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行业的国内外相关情况和最新发展动态,具有独立解决复杂疑难问题能力;

    (三)熟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了解消防领域工作及基本程序,能够认真、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地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社会化消防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四)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消防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具备以下标准之一: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有消防救援队伍从业经历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五)年龄一般不宜超过60周岁, 身体健康。

     

    三、主要工作

    消防监督领域专家参与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主要任务为:

    (一)工作检查。参加各类消防监督工作调研督导、专项检查、示范检查等工作,找出系统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提出专家意见;

    (二)风险评估。针对典型火灾事故或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发挥专业优势,开展风险分析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建议;

    (三)培训教学。参加涉及消防监督工作的集中授课、派遣授课,参与业务教材编写、技术标准编制,担任各类消防监督业务竞赛、评比、比武的评委;

    (四)其他工作。其他与消防监督业务相关联的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专家征集通过报名推荐、材料审核、评审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专家组专家采取单位推荐(在职人员)或者个人申请(非在职人员)方式向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提出申请。申报人员请于8月31日前将《北京市消防监督领域专家入库报名表》及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地址附后),并将报名表报送至邮箱xfjfhjdc@163.com,电子版报名表命名格式“专家姓名+单位名称”;

    (二)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根据报名人员资格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等进行筛选;

    (三)专家名单经公示后,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为其颁发专家聘书并在门户网站公布;

    (四)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每届任期2年,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可根据专家履职及年度综合评价情况进行续聘。

     

    五、报名材料

    (一)《北京市消防监督领域专家入库申报表》(见附件);

    (二)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近3年曾担任过的各类型评审专家的证书或聘用文件复印件;

    (四)近3年发表的论文、专著及专利复印件;

    (五)近5年个人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

    (六)单位推荐证明(需加盖公章)。

     

    原文链接:

    http://bj.119.gov.cn/xfjy/site/article/1030557

     

    本文链接地址:http://hanzhong.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92683.Html

    相关推荐:
    国考战报 | “通关”刷屏,心得分享,学员群上演实操高分秀!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南宁清大东方助力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 888 119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请选择合适的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所在地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